食藥署查獲天良生技改標感冒液。食藥署/提供 分享 facebook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該署24日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赴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符合性評鑑,發現該公司將「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衛署藥製字第011311號)」舊標籤刮除批號及效期並貼上新標籤,全案已依違反藥事法移請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食藥署表示,查核當時,於該公司五樓出貨區查獲改包裝、批號及效期藥品共1,524瓶,現場已立即封存,並將庫存品及待報廢品共逾16萬瓶全數封存,不准出貨。食藥署已當場責令廠商全面下架該項產品,並將發布問題藥品回收訊息,請藥局與藥商配合將「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下架回收,後續並將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清查轄區內藥品回收情形;同時呼籲民眾如有購買該項產品,請立即停止使用,衛生局已命業者對外公布退貨機制。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偽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已積極推動國內藥品製造業者與販賣業者執行GDP,確保藥品出廠後的品質,食藥署將嚴格把關,透過政府及業者品質雙管監督下,讓民眾用藥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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